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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市委常委会会议组成人员公务活动照片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四个好”、“两个服务”批示精神,全面记录留存新时代伟大奋斗历史,确保真实、完整、系统记录好郴州市贯彻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郴州的奋斗历程,市委办将开展市委常委会会议组成人员公务活动照片收集归档工作,经市委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集归档内容及范围

1.市委常委会会议组成人员换届期标准照、领导班子集体合影。

2.市委常委会会议组成人员接待党和国家领导人(副国级以上)及省党政主要领导同志来郴州视察照片;会见外宾和海内外知名人士照片;招商引资活动中与外方签署协议或出席签字仪式的照片;出国(境)进行涉及重大项目的考察、访问和招商等活动照片。

3.市委常委会会议组成人员出席我市召开的党代会、人代会、政治协商会、经济工作会,出席全国和全省会议,出席国际会议和国内外区域协作片会,以及出席的其他重要会议照片。

4.市委常委会会议组成人员出席的大型经贸、文化、体育、庆典等活动开幕、闭幕和重大建设项目(含重大科技项目)开工(奠基)、竣工照片。

5.市委常委会会议组成人员处置域内突发重大事件现场指挥、调度的照片。

6.市委常委会会议组成人员下基层调研、慰问的照片。

7.市委常委会会议组成人员履职形成的其他需要归档的照片。

二、照片要求

1.所收集的照片应主题鲜明、图像清晰、画面完整;对反映同一内容的若干张照片,应选择主要照片归档。

2.所收集的照片统一为电子档照片,且未经修饰和后期处理,保留照片的元数据,采用JPEG格式,有效像素在600DPI以上。

3.每张照片必须有文字说明,说明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标注领导人名字及位置)、摄影者等要素,概括描写照片所反映的全部信息。同一个活动的照片放置一个文件夹,标注活动名称。

4.按月填写照片移交索引目录(见附件)。

三、移交时间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以上要求将照片收集齐全,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收集的电子照片和移交索引目录打包发送市委办档案管理科邮箱czsdak@163.com,或用移动硬盘拷贝移交。市委办档案管理科每季度将收集的所有照片移交至市档案馆,由市档案馆按照“双套制”的要求规范整理入库。


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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